各学院:
因学生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面向校内专职辅导员公开选拔学院团委书记人选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选拔原则
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。
二、岗位职责
1.贯彻执行学校和校团委的决议、决定,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2.负责组织制定、实施分团委的工作计划,指导各团支部的工作。
3.抓好团干部和学生干部培训,努力提高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政治水平、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。
4.指导学院学生团委、学生会、社联、青联工作,开展好各项学生活动,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。
5.协助学工办主任做好日常各项工作。
6.完成学校和本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选拔资格和条件
申报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。
(一)选拔资格
1.思想觉悟高,中共党员。
2.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。
3.目前任专职学生辅导员或者学生管理岗位,工作积极有活力,学生工作业绩突出。
4.年度考核(含试用期考核)合格以上,且辅导员工作经历一年以上,有团委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(二)选拔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共青团工作,热爱学生工作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理论基础。
2.高度认同学校理念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;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、语言表达、宣传报道和沟通协调等能力,思维敏捷,勇于创新;熟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,善于做学生政治思想工作,善于组织各类活动。
3.能严格按照学校、学院的规章制度办事,公平正义、廉洁自律。
4.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胜任岗位工作。
四、选拔方式和程序
凡符合选拔资格和条件的学生工作人员应报名参与竞聘选拔。
1.本人报名。将个人报名表交至人事处(综合楼206室)。
2.资格审查。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。
3.竞聘陈述。竞聘人以PPT形式进行竞聘陈述,限时8分钟。陈述内容以工作规划为主,每名竞聘人竞聘陈述完毕后,评委进行提问、打分,人事处负责统计。
4.结果公示。竞聘结果在校内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。
5.任职谈话。公示无异议的由校领导进行任职谈话。
五、时间安排
(一)6月9—11日: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。
(二)6月12日下午14:00竞聘答辩。
(三)竞聘结果公示。
(四)任职谈话、正式上岗。
人事处
学生处
校团委
2025年6月9日
吉林外国语大学校内公开选拔学院团委书记报名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