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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守则
2017-11-08 13:02  

教职工守则

1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

2.认真践行学校“一切为了学生成人、成才、成功”的办学理念,努力做到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。

3.爱岗敬业,积极奉献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及时完成工作任务,保证工作质量,提高工作效率。树立“天下大事必从细而做”和“严、精、细”的工作作风。

4.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服从工作安排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社会工作。

5. 诚实守信,坚持原则,廉洁自律。奉行“简单做人、踏实做事”的原则。不请客,不受请,不收(送)礼。不拉关系,不搞小团体,不犯自由主义。

7.顾全大局,团结协作。工作不推委、敢于承担责任。

8.服务热情,态度和蔼,解答问题耐心、细致。

9.工作时间不办私事,不聊天,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开会不接打手机,中途不出入会场。提倡公共场所,手机铃声设为振动状态。

10.仪表端庄,衣着整洁得体,提倡工作时间穿职业装,不染彩发,不浓妆艳抹,不吸烟,不喝酒,不赌博。

11.品行端庄,为人师表,做学生的楷模。禁止利用学生为个人办私事,禁止与学生非正常交往。

12.文明礼貌,相互尊重,以诚相待。工作中称呼要规范(提倡互称老师),不称兄道弟等。

13.不假公济私,不利用学校设备、设施办个人私事。

14.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公共卫生,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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